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摘要)
    一、当前煤化工产业发展需要认真把握的几个问题
    近一时期,煤化工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问题。电石和焦炭等传统煤化工产品产能严重过剩;煤制甲醇、二甲醚等石油替代产品盲目发展的势头逐渐显现;以牺牲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产业发展速度。
    二、“十一五”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
    控制产能总量,淘汰落后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做好新型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使用试验和示范工作。稳步推进工业化试验和示范工程,加快煤制油品和烯烃产业化步伐,适时启动大型煤制油品和烯烃工程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管理
    (一)产业规划。国家将制定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要做好煤化工产业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确认前,暂停核准或备案煤化工项目。对于煤炭液化项目,在国家煤炭液化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之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应暂停煤炭液化项目核准。
    (二)产业布局。鼓励煤炭资源接续区煤化工产业发展,适度安排供煤区煤化工项目的建设,限制调入区煤化工产业的发展。
    (三)发展重点。鼓励发展煤制化肥等产品;稳步发展煤制油品、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石油替代产品,其中煤炭液化尚处于示范阶段,应在取得成功后再推广;规范发展电石、焦炭等高耗能产品。
    (四)煤炭使用。实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政策。炼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褐煤和煤化程度较低的烟煤优先用于煤液化工业,优质和清洁煤炭资源优先用作发电、民用和工业炉窑的燃料,高硫煤等劣质煤主要用于煤气化工业。无烟块煤优先用于化肥工业。
    (五)水资源平衡。除云南、贵州等地外,我国煤炭资源与水资源呈逆向分布。大部分煤化工产品耗水量较大。煤化工产业发展应'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发展煤化工产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煤气化和煤液化项目的建设。限制高耗水工艺和装备的应用,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大力提倡废水、中水、矿井水回用等煤化工技术。   
    (六)运输安全。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煤化工产品主要消费在东部沿海地区,产销区域分割。大部分液态或气态煤化工产品具有毒性或易燃易爆的性质。煤化工项目必须具有较高的产品安全运输保障。对不具备运输条件的煤化工项目应不予核准或备案。   
    (七)环境保护。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煤化工产业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生产过程要排出相当数量的废渣、废水和废气。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煤化工项目必须达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标准。对不能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煤化工项目应不予核准或备案。  
    (八)技术政策。各地区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严格执行焦炭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等产业政策。禁止核准或备案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焦炭项目和电石项目,以及采用固定床间歇气化和直流冷却技术的煤气化项目。煤化工项目各项消耗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强制性规范要求。鼓励企业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    
    (九)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从严审核煤化工项目。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对煤制油、煤制烯烃和外商投资煤化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核准制;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或将核准权限逐级下放。对实行备案的煤化工项目,各地区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严把项目审核关。 
    (十)风险防范。煤化工产业具有规模化、大型化、一体化、基地化的特征;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对项目业主实力和社会依托条件要求较高。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依托条件相对较差。发展煤化工产业不仅要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更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对于业主实力较弱的煤化工项目应慎重核准和备案。

    政府:资源缺风险高必须降温
    此次国家发改委设定的煤制油项目年产量300万吨的界限,是一个极高的资金门槛———按照神华集团的测算,每形成1吨煤制油的产能,投资金额高达1万元。300万吨的产能,就意味着投资至少300亿元。这样的高投资,除了个别行业巨头,一般企业根本无法承担。
    为什么要设定这样高的门槛?国家发改委解释,这是因为煤制油的市场基础并不牢固,对资源的消耗巨大,潜藏的市场风险也更大。我国的煤制油项目在2010年前处于工业化示范期,而2010年后才进入产业化发展期。
    资源消耗大环境难承受
    目前在全国各地纷纷建设的煤制油等煤化工项目需要耗费大量资源,而这些资源恰恰又是国内最短缺和脆弱的。
    首先是水资源。大型煤化工项目年用水量通常高达几千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100多平方千米国土面积的水资源保有量。我国水资源本来就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主要煤炭产地更是缺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和单位国土面积水资源保有量仅为全国水平的1/10。但一些地区不顾实际情况,大规模超前规划煤化工项目,会打破本地区脆弱的水资源平衡。
    其次是煤资源。我国煤炭资源虽相对丰富,但煤制油耗煤量很大,即使是水平相对较高的神华集团,生产1吨油平均需要耗费4吨煤,专家对这样的浪费很痛心。同时我国煤炭人均占有量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此外,我国煤资源种类也很不平衡,因此国家实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政策,只有褐煤和煤化程度较低的烟煤才能优先用于煤液化工业。所以资源是有限的。
    第三,运输安全限制。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煤化工产品主要消费在东部沿海地区,产销区域分割。大部分煤化工产品具有毒性或易燃易爆的性质。煤化工项目必须具有较强的产品安全运输保障。
    第四,环境保护限制。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而煤化工产业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要排放相当数量的废渣、废水和废气。
    市场经济技术风险巨大 
    除了资源制约外,国家发改委对煤制油项目自身的经济技术风险也极为忧虑。
    由于煤制油品和烯烃技术尚处在工业化试验和示范阶段,还存在技术和工程的放大风险,因此虽然很多国家都在积极开发,但只是把煤制油作为一种战略技术储备来研究。而国内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纷纷规划建设煤制油品和烯烃项目,多数不够经济规模,技术不够成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国家的意思是待神华项目试点成功后,再陆续展开。
    其次,发展煤制油实质是与石油期货价格进行赌博。虽然目前世界处在高油价时代,但是,谁也不能为油价的持续走高打包票,真正决定油价的仍然是欧佩克的产能和成本,油价不可能长期背离这个成本。在高油价时期投资的煤制油工程,很可能随着油价下跌变成一堆废品。
    再次,煤制油装置投资巨大,动辄几十亿元,具有较大投资风险。且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和国家财政。这些项目若全部实施,一旦生产技术和应用市场开发滞后,势必造成产能大量过剩,国有资产流失,也给产业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四项前提条件必须满足
    鉴于上述问题,国家发改委对煤制油项目设定四项前提条件:首先应“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严格控制缺水地区煤气化和煤液化项目的建设。限制高耗水工艺和装备的应用,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技术。
    在运输环节,对产品含有毒性且不具备运输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
    在环保方面,必须达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标准。对不能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在技术政策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认真做好新型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使用试验和示范工作。稳步推进工业化试验和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煤制油品和烯烃产业化步伐,适时启动大型煤制油品和烯烃工程的建设。
作者:中国塑料机械网 来源:中国塑料机械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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